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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完了我自己都覺得好笑,哪來那麼多大道理啊。



代誌是這樣子發生的。

在遊戲時間結束前,老大和老二為了恐龍卡吵了起來。

到庭說明的老大告發老二把前一天說要送她的卡搶了回去。

被傳喚到案的老二信誓旦旦的說他是說「借」不是「送」。

我問被告有沒有證人。

被告說小三在場。

雙方交叉盤問小三還原現場,證人滿頭霧水,一會兒說對,一會兒又回不了另一方攻詰的嘴。

一個淚眼汪汪(愛哭鬼小崴),一個怒火沖天(愛生氣晴晴),還有一個沒用的路人甲。

記得哥說過一件事讓我很印象深刻,他說如果問二個有爭執的小孩為什麼,肯定是牽絲牽到沒完沒了。

我消失很久的耐心忽然回來了,我請被告先把證物交出來給我保管,各自先去做該做的事,半小時再開庭協調,討論該怎麼處理。

這半小時之間,老二似乎忘了這件事了,倒是老大一直跑來提醒我不要忘了要開庭審理。

檢查完功課,吃完水果,喝完牛奶,四個人坐在餐桌,本庭開始。

我說:這事你說你的,他說他的,根本講不清,事情發生就發生了,現在該怎麼處理,你們會建議怎麼處理?

小崴先舉手說:我提議一人分一半。

我問:姐姐妳呢?妳的建議是什麼?

姐說:我不同意,小崴你要嘛就不要送我,要嘛就全給我。

本席按捺怒氣說;妳要知道這個叫做「協調庭」,協調就是要各退一步找出解決的方法,小崴也堅持不要送妳,照你的說法,那妳現在就全部還他啊,妳也不肯嘛。如果妳不同意他的建議,請提出解決的方法,而不是只是說妳不同意。

姐說:那...讓我考慮一下。(5秒鐘後)好,我同意他說一人分一半,但是要猜拳一張一張選卡。

小崴立刻同意,二個人立刻討論起分卡片的方法。

我制止了雙方的交談。我問在場的三個小孩,這件事給你們什麼教訓?

小崴舉手說:我知道,不要和兄弟姐妹吵架。

我問姐姐妳呢?

聽我講過八百遍大道理的姐姐不急不徐地說:說話要算話,吵架不能解決問題。

我說:凡事都可以得到教訓,下次就知道怎麼處理了,來,全部專心聽我講。

第一:答應人家的事,說到要做到。如果做不到就不要說。所以如果恐龍卡是你很珍貴的,就不要隨便說要送人。如果誰誰誰很喜歡小崴,叫我把小崴送給她,我可以答應嗎?不行嘛!所以送人前一定要想清楚,才不會後悔。

第二:有句話叫「口說無憑」,還有句話叫「白紙黑字」,像這種到底是「借」還是「送」的事情就把它寫下來:某年某月某日我XXX送XXX幾張卡,這樣如果要吵架時拿出來一看就清清楚楚。不然你們找的證人未成年,講的話一點公信力都沒有,根本沒人要相信;還有小崴,這樣你就知道學寫字很重要吧。

第三:學英文也很重要,如果你們以後跟外國公司簽約,人家全部都寫英文,是買是賣你都搞不清楚就簽了,被人家賣了你都不知道。

老大老江湖了微微點頭稱是;老二睜大了眼睛聽得目瞪口呆;老三邊啃著未吃完的西瓜只在聽到我指責他是個沒用的證人時,對著我傻笑了二聲。

處理完了,皆大歡喜,難得我沒動怒處置,三個小孩開開心心地說晚安各自就寢。

不過老二臨睡前忽然跟我說今晚睡覺他不想聽音樂了,他想聽英文課文CD。

算是無心插柳?還是邊際效際?或者根本是個無膽小孩面對恐怖訴求的本能反應?

無所謂啦!有上進心總是好的啦!




立正站好,老媽又在開示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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