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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生了小孩後,我開始像日劇『美麗人生』裡的柊子一樣,在行的部份過著類殘障人士的生活。
我想沒人規定養小孩的就不能搭公車坐捷運壓馬路,但這個社會是很不友善的,尤其是今天當推著小三站在信義和基隆路口的人行天橋前觀望著,我是要扛著這台4.2kg的車+10kg的小子上天橋呢?還是冒著母子倆的生命危險闖越馬路?而我其實是想找個交警問看看像我們這種不方便的人難道只有遶遠路的選擇嗎?OH! COME ON! 以後這個國家還要靠我兒子養咧!而我們乖乖繳稅還增產報國卻連行的基本權都沒有。
我最最不能理解的就是為何各大殘障措施卻都是要給最不方便的人不方便,比如捷運站內的電梯總是要一層一層的轉,而轉接的電梯都不會在鄰近的位置,都要山高水遠的繞路再繞路。
當然就更別提一般人行騎樓停滿了機車或堆放了雜物,我如果要認真的在騎樓推嬰兒車都會搞得我一肚子火,我常想如果連我這麼一個好手好腳推著先進輕便小車的人都這麼行不得也了,那些殘障人士不就更辛苦了嗎?
所以如果台北市政府要找人測試無障礙空間的話,我應該很適合的,有八年帶小孩出入公共場所的經歷,常常一個人帶三個孩子坐捷運,更挑戰過一個人帶三個小孩坐公車的高難度紀錄,不過就那麼一次而已,後來真的寧願花錢坐計程車算了。
只是不想讓小孩從小認為出入都有計程車可以坐,而且我有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權利,所以我總想帶著他們去坐坐,路途若不遠也可以用走的,愛麗兒就是一個很能走路的小孩,二個小時左右的來回路程她都不會喊累。
在這個人擠人的都市裡,老的小的弱的被忽視著,我們因為偶一為之、因為終有期所以承受著,而這就是我的美麗人生,賞味期限到小三滿二歲吧!

《我們家因為多冒出個小三所以就換了台新的嬰兒車了。》《紅線只規定不能停車,沒規定不能停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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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ssieku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